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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別休假事後補請是否合法?從最新判決看勞資權益的界線

Designed by Freepik 連假商機背後的特休爭議 在 勞基法排班規定 下,企業必須尊重勞工的 特別休假 排定權。今年 ( 民國 114 年 ) 因立法院修法新增 5 個國定假日,在 9 月底至 10 月上旬期間內出現了難得的密集連假:教師節連假、中秋節連假及國慶日連假,共計 3 個三連休。許多勞工朋友看準這個機會,透過巧妙安排特休假,可以達成「請 4 休 10 」甚至「請 7 休 16 」的驚人效果。這種連假規劃固然令人期待,但也為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帶來新的挑戰。 對於雇主而言,當大量員工集中在同一時段申請特別休假時,如何在尊重勞工特別休假排定權的前提下,透過「事前」協商妥善調度人力,避免影響正常營運,成為人資部門必須審慎處理的課題。 關於特別休假事前排定的法律問題與實務操作,先前已有詳細的討論與分析。然而,在實務運作中,還有另一個更加棘手且爭議不斷的問題:「 特休假能否在『事後』補請? 」   從過度保護到權益平衡:判決見解的演變 特別休假事後補請的爭議,在司法實務上經歷了一段耐人尋味的發展歷程。過往曾有公司因為不准許員工事後補請特別休假而遭到勞動局裁罰,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。 在第一審階段,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做出了一個相當有利於勞工的判決,這個判決的核心邏輯是:基於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第 2 項賦予勞工的特別休假排定權,原則上公司不得限制或要求必須事先申請,除非公司能夠舉證證明已經與勞工協商,並且有正當理由拒絕其排定特別休假。 根據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9 年度訴字第 1496 號判決的見解,即使公司在工作規則中明文規定所有假別都必須事先申請,或者只有在緊急或突發狀況下才能事後補請,但在涉及特別休假的情況下,這些程序規定的效力會受到限制。 判決認為,即便勞工違反了工作規則中關於事先申請的程序規定,雇主仍然必須負責釐清並舉證說明,為何勞工這樣的排定會造成公司經營上的急迫需求,以及是否已經與勞工協商調整等例外情況,才能拒絕勞工的特別休假排定。換句話說,只要勞工主張要將缺勤時段以特別休假抵銷,雇主如果要拒絕就必須負起舉證責任。 然而,這個判決過度側重於保護勞工的特別休假排定權,卻忽略了實務運作中可能產生的問題:如果勞工可以在事前未經任何申請或通知的情況下不到班,事後再以特別休假補請,不僅讓雇主無法事前調度人力,造成當日營運的困難,更可能讓勞工養成不尊重請...

於假日(週六日及國定假日)雇用之部分工時員工,出勤須要給雙倍工資嗎 ?

Designed by Freepik Q:於假日(週六日及國定假日)雇用之部分工時員工, 出勤 須要給雙倍工資嗎? A:  在 2025 年,因為台灣的國定假日制度已有重要修訂,故在談是否應該給雙倍工資前,必須先釐清幾個關鍵變數:那天是否為國定假日?那天是否為例假日或休息日?該員工是否屬於部分工時(PT)?其工作時數是否超過法定標準?以下將依最新版法規與實務說明。 一、2025 年國定假日「4+1」新制與補假制度 從 2025 年起,台灣正式新增「4+1」天國定假日,即新增: 小年夜(農曆除夕前一天) 教師節(孔子誕辰,9 月 28 日) 臺灣光復暨古寧頭大捷紀念日(10 月 25 日) 行憲紀念日(12 月 25 日) 勞動節(5 月 1 日,由原本僅勞工放假擴至全民放假) 這樣的修法意味著,這些日子若有員工出勤,就要適用與其他國定假日同樣的給薪標準,即  加倍給付 (雙倍工資)。此外,若新增假日正逢週末或原已為例假、休息日的日子,通常會安排補假。政府於 2025 年調整「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」時即已公告補假原則與日期。 舉例來說: 教師節 9/28 若落在星期日,則 9/29(星期一)補假為國定假日。 光復節 10/25 落在星期六,會補假在前一日 10/24(星期五)。 因此,2025 年版在論述「國定假日出勤是否需給雙倍工資」時,必须把這些新增假日納入考量範圍。 二、 國定假日出勤 :2025 年的加班費算法與給薪標準 根據《勞動基準法》第39 條的規定,於國定假日出勤者,雇主應給予  雙倍工資 。也就是說,該日工資照給(相當於 1 日工資),再加發 1 日工資作為「加班補償」。 在 2025 年的實務判例與人資解說中,一般通行的運算方式如下: 出勤 8 小時以內:  按整日工資 × 2 給付(即本薪 + 等額補償)。 超過 8 小時者:  超時部分需依「一般加班費算法」分段計算(第 9~10 小時、11~12 小時等)加給額外薪資。 例如:若某部分工時員工的時薪為 200 元,在國定假日出勤 9 小時,那麼: 前 8 小時:200 × 8 × 2 = 3,200 元 第 9 小時:視為「超時加班」時段,若適用加班費 1.34 倍(平日加班費率) → 200 × 1.34 = 268 元 總薪資:3,200 + 268 = 3,468 元 由此可見,在國定假...